专业号

 

 

种苗站工作职责

1、负责制订全县林木种苗生产计划,落实育苗任务。

2、负责全县林木育苗的技术指导和咨询,开展育苗技术培训,组织与实施种苗技术交流。

3、负责全县年度种苗的收购、采购与调配工作。

4、负责全县林木种子的质量检测,监督、检查种子的来源,检验并确定种子的质量等级,防范假冒伪劣种子进入市场流通,防止种子质量事故的发生;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《种子法》依法履行种苗行政执法工作,依法核发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,依法核发“一签两证”(标签、检疫证、检验证),依法查处种苗违法案件。

5、负责全县优良林木品种的引进和推广,开展良种选育试验与科研工作,负责种苗科研成果的管理,草拟种苗项目立项建议书,组织与实施上级下达的种苗项目。

6、负责全县花卉产业的指导与管理工作,开展林木种苗与花卉产业的综合开发。

7、指导国有苗圃、林木良种园、母树园、试验林的基础设施建设。

8、承办县林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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